翻開自己的旅行札記,才想起房間有一個德國人、三個法國人、一個美國人。
交談之間,透露了自己正在山城學習德語。
怪別忸的,因為自己的德語水平僅能讓自己在德國生存。
其他的都不會,被德國人調侃。
不會說你的眼睛好美,也不會說我喜歡你。
卻會詢問你的電話號碼,在他眼中,我是一個怪胎吧。
也是因為房間裡很多歐洲人,才驚覺他們的夜生活沒想像中多姿多采。
他是同行的旅伴,第一次外遊。
比我喜歡照相,也明顯地比我好奇。
他很好,只是我麻煩而已。
我沒有如他一樣,對所有事物均充滿熱誠。
在台北的第二日,原有的方向感還沒有回來。
或許,是因為這一日都沒在第一次外遊經過的地方。
從台大的另外一個出口離開,時為黃昏六時多。
附近是公館夜市,有點早,還沒有到最旺的時間。
也沒有要在此解決的打算,我倆都想到暗房咖啡。
乘捷運到大安站,下車,然後步行前往目的地。
不知何故,腦海中對台北的印象,總包括從文山線月台向下望的夜景。
看著車輛經過、停下、亮著車尾的紅燈,然後攝下。
走到地面,我倆都沒有方向感,也不知道要走多久。
用不到星巴克的無線上網,也看不明白捷運站的地圖。
我是在這一刻,才得悉自己離開捷運站後走了一公里多的路。只記得雙腿發麻,卻完全沒有搭乘的士的衝動。或許,走路是我倆是次出遊的目的。
向酒店前的男人問路,他說太不遠,但還是的士比較方便。他沒有作聲,而我則婉拒了。我倆繼續向前走,他說,那是一個的士司機,他的車都停在酒店門外,就只有我沒發覺而已。
四十分鐘後,終到達我倆的目的地,時間尚早,還沒到八時。
這是我倆也料不到的,畢竟在附近迷路了好一陣子。
我都笑說,飯後尚有時間到敦南誠品逛逛,反正都不用早睡覺。
那一刻的暗房咖啡,就只有我倆、聊天中的阿姨和駐店的動物們。
我倆都不用擔心隨身物品,隨便地攤在桌子上,欣賞室內的裝潢。
對眼前的環境如此熟悉,我倆都有看她的網誌。
然而,總是要用自己的視角,才能感受照片中裝潢的美。
和旅程中的其他時間無異,他比我顯得更為雀躍。
說實在,我好喜歡台北這個城市。
只是,我不想很容易被看穿我不是本地人,才會如此冷靜。
結果是他連餐牌也興致甚濃,說要我持著讓他照下。
在旅舍看過照片,才知道他把我的照下了。
好蠢的樣子,還好,他沒有將那幀照片上傳公開。
駐店的動物都在走動,尤其是照片中的金毛尋回犬。
不斷在門前、我倆的腳側、樓梯、地庫走動,用著用不完的精力。
就是我到洗手間,牠也想隨著我的腳步。
真的好可愛,而且有著金毛尋回犬常有的愚蠢的樣子。
嗯,我總覺得牠們的樣子好逗趣就是了。
晚餐是簡單的西式輕食,還是動物們比較吸引。
只是,回港不久,從網誌得知牠被領回了,不再在店子裡。
我像是吃不飽一樣,回到旅舍,還是想著食物。
喝過一瓶小小的荔枝台啤,使得札記裡的字都歪歪斜斜的。
然後,獨自一人到師大夜市,他不想外出。
買了一包大大的炸物,卻吃不到昨日為之瘋狂的大腸麵線。